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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打车不给钱,要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0-20 12: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属于拖欠打车费,属于民事纠纷,承担民事责任。
  • 打车不给钱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反《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由于不给钱造成对面经济损失的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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