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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超了六个月还能鉴定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0-25 16:08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可以在事发地法院起诉,根据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书要求肇事者承担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也可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进一步赔偿。
  • 您好,原则上是可以的,个人提出申请。
  • 可以的,你的终结治疗日期在什么时候
  • 这个不影响鉴定,只要具备鉴定条件。
  • 你好,超过六个月可以鉴定的
  • 一年之内还可以申请鉴定。
  •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指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具有鉴定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其进行检查鉴定,从而确定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交通事故伤情检验鉴定的时限为20日,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你好,你的问题请咨询你当地的伤残鉴定机构
  • 根据你说的情况,可以进行鉴定。
  • 可以,伤损治愈后做法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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