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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起诉离婚,二婚财产纠纷76。74岁男方用买卖形式把房子过户给孩子,我俩生活了20年,他是有过错的一方,2003年当时结婚时他家有69平方房子,2006年到松原住楼房93平方,这增值部分24平方是不是共同财产,那69平方跟我有没有关系。 他在婚姻存续期间有不正当关系算不算有过错。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0-25 15: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93平方是婚后置办,这个93平方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 婚内财产转移,先由双方分割,诉讼分割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算是有过错的一方,这个共同财产的界定要看当时的一个情况,出资情况,和还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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