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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孩子在校公司试习期间,下班后在外和同学还有校领导喝酒,因喝酒过多,导致呕吐没及时得到救治,直到一个小时后基本没生命体征才送医,导致死亡,学校和公司还有一起喝酒的同学和领导都有什么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0-29 10:1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孩子多大了?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案子维权就行
  • 你好,属于同饮者责任,民事过错赔偿责任。
  • 有没有尸检?死亡原因是什么?
  • 喝酒喝死人在一起的人的法律责任需要根据情况分析:强迫劝酒的人。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喝酒可能对对方身体造成伤害的情况下仍劝其饮酒的人。共同饮酒后未劝阻饮酒者驾车离去。共同饮酒后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人。醉酒者丧失意志的情况下,共饮者有安全护送的义务。上述这些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首先确定你的孩子年龄大小。然后看他们在这个行为中的过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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