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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是高二学生在体育课踢球把同学的腿踢伤了半月骨折肌肉损伤我付了医药费6000元 学校出了复查费一万多元 还要陪护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两万多元 这钱我还应该出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0-27 17: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学生在校意外骨折的,如果是由学校造成的,学校应当赔偿受伤学生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如果是其他学生造成该名学生骨折的,则由该名学生的监护人赔偿相应的治疗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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