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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开车不小心撞伤人,对方走路玩手机时不注意突然从路边人行道上跳下来,受伤并已经出院,保险公司要求我们承担20%医药费让签字,说因为用了保外用药,如果不同意就得等法院判决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02 10: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让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有时候法院判决的金额还少一些
  • 您好 您这边可以协商处理或是走法院程序
  • 行为人开车撞了人,可以先垫付医药费。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不足的由其他商业险保险公司补充赔偿,还有不足的,由侵权人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有的保险报销不了的部分确实是需要你这边来支付
  • 你好,保险公司让签字自愿承担费用,最好不要签,如果某些药物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保险公司就直接不会赔偿,不存在要自愿承担问题。这个签了,以后再起诉法院就不会支持这个部分,最好应该你方与赔偿方一起向保险公司要求支付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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