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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男孩今年20岁,他患有癫痫,智力障碍,前几天在广场玩和别人发生矛盾,他用小水果刀把人家手划破皮,很轻微伤,人家没有追他责任,并且写了谅解书但是群众报警了,警察立案了,我想问一下他会承担什么责任,会行政拘留吗

行政处罚 2022-10-30 19: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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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以下条件的,就可以行政拘留:行为人达到了承担行政责任的年龄;行为人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并且仅给予警告、罚款等较轻的行政处罚尚不足以惩戒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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