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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结婚后,男方父母付首付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我俩要离婚,男方拿出一张欠条,让还首付的钱,这个钱我需要还吗?

婚姻债务 2022-11-09 16:0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不需要。鉴于借贷双方的直系亲属关系以及夫妻正处于离婚诉讼的实际情况,仅凭欠条,尚不足以认定借贷关系的成立。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欠条问题要看具体你们当时如何约定的,要看你有无相关证据
  • 您好,如果男方拿的是单方签的欠条是不需要的,如需进一步咨询致电给我
  • 你好,是否还需要结合房屋具体情况比如房屋登记等具体情况来综合考虑
  • 婚前首付的,对于之后的债务一般由取得房子的人继续偿还,同时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偿还的房子债务,由取得房子的人给与另一方补偿。或者双方也可以约定债务由谁继续偿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好,需要的,婚后债务属于你们共同债务,同理,婚后购房也属于你们共同财产。
  • 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名字写在两人名下,两人共同还贷,是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借贷是客观事实,你应当还这个钱,但从情理上来说子女向父母借钱并出具借条的可能性不大,建议你对你欠条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如果是后来补写的,你有权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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