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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在超市点了外卖 总价是一千元 我今天打开了一瓶饮料 喝了一口发酸 看了一眼保质期 没有过期 保质期是一年 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向商家索赔吗

消费者维权 2022-11-02 16:3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饮料出现问题的,可以要求赔偿。
  • 在产品质保期过后发生侵权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加倍赔偿其因此遭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则为五百元。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如果商品质量没有问题,不可以索赔。
  • 你好,你可以要求商家退货的。
  • 如果保质期没有问题,就可能是保管责任。单一瓶可乐举证比较困难,而且损害结果也较小
  • 你先把产品拿去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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