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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必须注销,将企业内退人工转移到下属分公司,但作为员工,我不同意转移到另一家公司。可否跟在职员工一样,要求一次性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04 15: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注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
  • 你好,你已经办理内退了吗?
  • 股东变更与员工无关,公司没有变更,劳动合同仍然继续履行,员工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金,公司倒闭等原因需要遣散员工的,有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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