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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前几年要了600块钱分手费,后来还了可以吗

债务追讨 2022-11-14 18: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建议协商解决
  • 分手费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上没有所谓的分手费和精神损失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的,法律是不会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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