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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都有家庭,双方同居后,女方离婚

同居 2022-11-22 09:3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具体描述一下事情,如有问题可继续追问
  • 你好,现在的纠纷是?具体情况是?
  • 您好您具体是想咨询哪方面的问题
  • 你好,详细说明你要咨询的内容
  •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是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不管是不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都算同居。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你好,既然双方都有家庭,男女二人都对自己的家庭和配偶有责任。不忠于自己的婚姻,这个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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