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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是反诈骗案,在广西玉林的案子,现在是河南南阳宛城区分公安局介入,在玉林抓的人,抓进去30个人聚餐,放出十来个,里面还剩15个左右,抓进去已经有48个多小时,但是15左右的人还不到48小时就被河南南阳宛城区分局警方开车带到河南南阳宛城分公安局了 是一个河南人举报的说是传销组织 像这样我们该怎么办呢?

其他 2022-11-28 16: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这边可以联系得到你朋友的家属吗
  • 请律师帮助他,必要时联系我
  • 遇到诈骗案件去派出所报案的,派出所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如果构成治安违法行为的,派出所应当予以立案,并立即进行调查;如果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及以上的,则派出所应当以刑事案件来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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