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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我从上一家公司正常办理了离职和交接手续,现公司领导以我账务不清说应收款未追回等理由不给我提供离职证明以及在沟通过程中出现需要我回复了问题之后才正常为我发放工资,并且以我账目不清说导致公司造成损失为由保留追究我法律责任,请问以上情况我可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呢?

讨薪 2022-11-29 15:5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描述是可以维护你得权益的
  • 你好,可以结合实际的证据,积极抗辩。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 你好!你可以走法律程序维权的。
  • 你好,有无合同约定,可以起诉
  • 您好,可以申请律师介入处理
  • 员工辞职了,但是老板不给结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可以向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你好,根据你描述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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