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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月26日入职一家公司,10月初包头疫情封控,11月初我就因为拖欠工资不想干了辞职,我想咨询下,我在网上看到疫情原因第一个停工周期应发工资,九原劳动监察却说没付出劳动不应主张工资?

讨薪 2022-12-01 15: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疫情期间停薪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通过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申请支付令,追讨自己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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