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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给老人交了医疗保险费,11月4日老人去逝了,费用能退吗

社会保险 2022-12-05 22: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城乡居民参保医疗保险后,在医保享受期前因户籍注销、转出、学籍注销、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等原因,退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可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待遇前或享受待遇第一个月内办理退保,逾期将不办办理。
  • 医疗赔偿费一般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获得医疗赔偿费时,如果受害人还在世,则属于受害人的个人财产,自其去世后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如果赔偿时,受害人已经去世,则属于是对家属的赔偿,是不可以继承的。这时候的医疗赔偿费直接赔偿给其家属,在性质上属于精神抚慰金,因此无继承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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