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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罚款可以在周末进行缴纳吗

行政处罚 2022-12-07 09: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行政罚款可由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来缴纳。如果行政机关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则当事人可以当场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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