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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人死亡后,配偶能继成的养老保险吗。

社会保险 2022-12-16 16:0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死者自己缴纳的部分有一半应当属于遗产,依法是可以继承的。另一半属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遗产。
  • 您好,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继承死亡退休人员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里的余额。
  • 你好,请详细说明一下情况和主张诉求!
  • 个人部分可以,其他不可以
  • 工作时间非因工死亡的职工,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此外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还可以被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请组织好材料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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