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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一项权力还是一项义务?为什么?

行政处罚 2022-12-10 14: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一项职责。即是权利也是义务
  • 行政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例如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就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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