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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补生育津贴差额,周六加班费,跟经济补偿金,开庭了仲裁只是支持生育津贴差额,周六加班费跟经济补偿金不被支持,这种情况,还有救吗,求助。目前是在惠阳淡水开的庭,仲裁员称之前没有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所有经济补偿金不支持,有点难接受,这种情况怎么办

劳动仲裁 2022-12-16 17: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直接去申请,仲裁,主张。
  • 你好!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 生育津贴一般是由社保经办机构支付的,但如果单位拖欠产假工资,劳动者因此而离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由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属于加班,应当按照平常工资标准的三倍支付工资,如果不是在正常时间内的工作,都是可以拿到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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