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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办理离婚现在都有一个月的冷静期,若到了冷静期结束那天突然有事的话第二天再去可不可以?

起诉离婚 2022-12-17 23: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双方都可以申请去领离婚证。 冷静期的30天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真正去民政局申请离婚证的时间是在冷静期限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 你好,这个应该是可以的,建议您提前通知民政局或者您对象。
  • 《民法典》规定离婚证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应当具有冷静期,现行法律规定冷静期为一个月,双方可以可以随时撤回离婚申请。离婚应当自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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