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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醉驾发生追尾交通事故,但无任何人员伤亡,在赔偿对方修车费用以后,还会面临其它民事赔偿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23 17:18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解答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没有人员伤亡的,驾驶证会被吊销,五年之后才能重新获取驾照。如果是驾驶营运车辆的,则吊销驾驶证之后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同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四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醉驾撞车是属于交通肇事的行为,但会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要依据财产损失的金额而定,即使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 您好,如果交警介入的话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交警不介入的话就是赔偿对方的损失即可。
  • 其他的合理费用,比方说对方修车期间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等
  • 您好一般因此事故造成对方的损失都计算在内,如交通费等
  • 你好 具体发生多久了呢 你有多少度呢
  • 您好,有相关部门的转账记录吗?
  • 需要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 涉嫌危险驾驶罪,具体看情节
  • 您好,您可以主张您的损失
  • 您好 需要和您详细沟通
  • 醉驾追尾事故的赔偿:醉驾并追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话,一般是醉驾人的全责,就算醉驾人死亡,其责任也是自己承担。由于是醉驾,保险公司也不会承担赔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醉驾人承担的部分,可以由车主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您好,还面临交通费,如果对方是运营车辆可能还要面临误工费
  • 你好,如果醉驾被认定,那就涉嫌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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