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骑的电动车、对方是自行车,我们俩人都是正常行驶没有逆行,自行车回小区自东向西行驶,我是自北向南正常行驶,非机动车道上有停车属盲区,看见对方时已经停车来不急了,相撞在一起,我没什么大问题,对方是位70岁老人盆骨骨折打120进入医院正在住院,住院费和检查费用都是我出的,这种情况责任如何分配,谢谢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23 13: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责任的话还是要报警,由公安机关交警大队来作出事故认定书。
  • 你的责任应该比较大的
  • 骑电动车被撞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可以协商要求对方赔偿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车辆维修费等。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保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