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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一下,在上班路上受伤了,怎么审请鉴定

工伤索赔 2022-12-26 09:58 人浏览
共17位律师解答
  • 您可以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可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 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的,不属于工伤。如果 在上班途中因为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
  • 上下班途中受伤需要第一时间通知用人单位,然后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的认定。
  • 您好需要看受伤原因是什么 并不是所有受伤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 您好,做工伤鉴定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登记的鉴定机构进行。
  • 您好,上下班时间发生的非主责的交通事故可以申请工伤
  • 您好,看受伤的原因,如果不是交通事故,无法认定工伤
  •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包括伤残鉴定
  • 您好,请问是什么情况导致受伤的
  • 事故发生多久了,受伤严重吗?
  • 您好,需要通过诉讼程序鉴定。
  • 您好需要看受伤情形进行处理
  • 事故责任是如何认定的呢
  • 在工地上上班受伤,工伤程序: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不能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对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你好。是交通事故还是人损问题。G
  • 您好,是交通事故还是自己摔伤的
  • 是怎么受伤的呢 伤的严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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