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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2010年11月8日至今,与所在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目前公司因组织架构调整,要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赔偿数额应为多少?经济赔偿金应以基本工资还是工资总额依据?三方在场谈判赔偿数额未妥并且未签订解聘协议的情况下,是否可算作解聘日期生效?

其他 2012-04-13 09: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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