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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9年6月30日与前夫办理了离婚手续,小孩的抚养权及监护权全归我,而且前夫不支付孩子任何抚养费。 我小孩的户口是上在我这边的。 现在我想把孩子的姓改成我的,但是公安局要求父母双方同意才能改。 我现在根本就找不到前夫,而且就算找到了,他也不会同意。 请问要怎么样,才能不通过我的前夫,给我的孩子改姓?

调解 2009-07-27 21: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只有你前夫同意才行.
  • 给未成年人改名需经过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所以没有你前夫的同意是很难改名的,至于你小孩的抚养费问题,你可以小孩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你前夫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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