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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听证的范围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 2023-03-02 07: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行政处罚的听证按照下列步骤来进行:先由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其享有的听证等权利;然后由当事人行使该权利;再由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举办听证会;最后制成听证笔录,并由行政机关依照该笔录作出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 一、行政处罚听证范围有哪些
    1、行政处罚听证范围如下: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
    (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
    (3)责令停产停业的;
    (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二、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是什么
    1、听证员检查听证参加人到场以及宣读纪律;
    2、听证调查前听证主持人履行告知义务;
    3、进入听证调查阶段:各方简要陈述观点、举证质证。
  • 行政处罚听证的构成条件:行政机关拟对当事人作出较重的行政处罚决定,例如处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等;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而当事人要求听证的。
    2021年7月15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法律依据:2021年7月15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2021年7月15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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