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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去年9月份去世,去世后整理遗物发现父亲给曾经一起搭伙过的老太太买了一个金手镯,价值2万元左右,并留有票据一张,票据上写着是我父亲给那个老太太买的(二人没有登记),现咨询手镯可否申请要回?

票据纠纷 2023-03-03 10: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您父亲生前赠与给他人的财产,一般是不能要回的。
  • 你好,如果赠予的,一般不可以要回
  • 法律分析:可以协商要回。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作出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后,即可予以实施的合同;而遗赠则是由遗赠人生前作出,在其死后方可实施的一种意思表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受赠人之间的合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方可成立;而遗赠则是遗赠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需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有遗产或者债务担保人是可以要回的。
    1.如果能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尚杂事的配偶还款;
    1.如果是死者的个人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
    2.如果借款人没有遗产,由担保人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可以起诉担保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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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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