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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期间家人可不可以探望

刑事拘留 2023-03-09 08: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十四天,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能去探视,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去会见。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民事拘留期间家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可以探视,只有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可申请探视,与其会面和交流。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 法律分析:被拘留的人的家人能不能去探望要分情况论,如果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则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是享受会见的权利的,但需要遵守会见管理规定,出示身份证明并在规定时间段内在规定的场所会见;被处以刑事拘留的,辩护律师享受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其他辩护人会见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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