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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订完婚女方父母不同意一起出去打工,女朋友愿意一块出去打工怎么办

结婚 2023-04-02 22:0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双方合理协商,限制人身自由是不对的。
  • 你好,我国法律赋予男女结婚自主权。
  • 你好,建议和对方父母多多沟通。谢谢
  • 父母不同意的婚姻,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结婚。我国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 一、结婚父母不同意怎么办
    1、结婚父母不同意也可以结婚。女方父母不同意,不给户口本办理结婚证,可以由女方带上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开出户籍证明,也可以办理结婚证。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没有户口本,可以使用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办理结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 订了婚女方可以反悔。订婚通常发生在结婚前,主要是双方父母就结婚的时间进行商订,双方交换礼物、男方下聘礼等。订婚并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同时也不具备有法律效力。婚约是由意向结婚双方在婚前自愿订立的,也由当事人自愿决定是否履行,其他人不得干涉。也就是说女方可以单方决定是否登记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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