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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离婚的时候贷款买的房子现在我俩离婚了,我用跟着偿还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4-16 11:4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应属夫妻共同债务。
  • 如果你不要房子的财产份额就不需还款
  • 你好,夫妻债务共同承担。
  • 离婚后,取得房产的一方进行房贷的偿还。也就是双方在离婚时,对房子的归属进行约定,然后取得房产的一方给与另一方补偿,之后剩余的贷款也由取得房产的这一方继续偿还。但如果双方约定其他的偿还方式也可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在离婚时,房贷一般由取得房产的一方进行偿还。也就是双方在离婚时,对房子的归属进行约定,然后取得房产的一方给与另一方补偿,之后剩余的贷款也由取得房产的这一方继续偿还。但如果双方约定其他的偿还方式也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在离婚时,房贷一般由取得房产的一方进行偿还。也就是双方在离婚时,对房子的归属进行约定,然后取得房产的一方给与另一方补偿,之后剩余的贷款也由取得房产的这一方继续偿还。但如果双方约定其他的偿还方式也可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在涉及法律纠纷过程中会有很多细节需要了解,具体本律师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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