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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已经判定了。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3-25 07:1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责任和损失均已确定,可以要求赔偿。
  • 你好,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损的。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去做个车的折旧
  • 法律分析:新车被撞,对方全责是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新车的,只能按照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如果车辆被对方撞负全部责任,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辆修理费和车辆修理期间合理的交通费。对方负全责但不愿意支付修理费的,可以先自己垫付修理费,取得修理费发票后再向法院起诉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一、新车被撞怎么要求赔偿
    1、新车被撞,应该由对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的修理费,及在车辆修理期间合理的交通费。对方负全责但不愿付修理费的,可以先由自己垫付修理费,等取得修理费发票后再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2、法律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维修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营运车辆,应当赔偿停运期间的损失,非营运车辆,应赔付车辆不能使用期间的合理交通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新车几年报废
    1、出租车(小、微型)8年;
    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
    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20年;
    4、微型载货汽车12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15年;
    6、半挂牵引车15年;
    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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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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