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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己经资不抵债,但是法人代表不同意另一个股东提岀的申请破产怎么办

破产清算 2023-03-24 15:1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可以起诉解散公司。
  • 这种情况可以走解散的诉讼程序。
  • 你好 可以走解散的诉讼程序
  •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 公司资不抵债的,如果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的,公司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破产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公司住所地的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1、公司资不抵债申请破产的,公司的股东未完成出资义务的,应当在其认缴的出资或者认购的股份金额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公司有独立的资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关于对清算程序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是指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具有破产申请权,但债务人申请破产须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申请应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人申请时应履行法律规定的举证义务,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称为自愿破产,由债权人提出申请的,称为非自愿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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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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