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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去做了担保,主债人资不抵债了,怎么办?

抵押担保 2023-03-30 10:3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担保内容承担保证责任
  • 被骗做了担保人,可以通过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担保来进行解决。被撤销后担保行为自始无效,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要互相返还;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并且过错方要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法律分析:如果情况属实,被骗做了担保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担保合同。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需要提供“被骗”的证据,不能举证的,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被骗做了担保人的,当事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解除担保;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撤销担保行为。但是当事人要向法院举证证明存在被欺诈进行担保的事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解决
  • 什么骗你的?签字是你自愿进行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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