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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兴隆美四一楼搭建了一个遮雨棚,2楼不乐意,现在要求拆除,我做雨棚前已经给物业报备了,我想咨询一下搭建雨棚是违建吗?再有现在物业不让工人进场整改,只让拆下来,我们怎样维权呢

业主维权 2023-03-24 14: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雨棚是否违规取决于是否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没有取得许可证就算违规,城管可以强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法律分析:有,可以直接找到物业管理中心进行问题反馈,让他们找楼下住户进行整改。根据商品房管理相关规定及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所有楼房在工程验收后不得进行外观改动,如果需要改动,则需要进行改建报批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改建。而且所有的改动必须符合商品房规定及不得影响附近住户的使用,所有改动都需要与附近邻居进行意见咨询,所以如果搭建的雨棚影响安全,则可以第一时间反馈到物业管理中心进行问题调解,如果存在违建则进行拆除,恢复原结构的正常使用。如果物业管理处不给处理,则可以反馈到城市综合整理,特别是在外露在道路边上的,必须进行整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 法律分析:搭建雨棚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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