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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把钱借给了儿媳妇,闹离婚要了

婚姻债务 2023-04-16 18:3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离婚不影响你要求原儿子儿媳偿还债务,另
  • 你好,当时有没有给打借条?
  • 如果是借款,可以要求返还
  • 你好,详细情况能说一下吗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经过人民法院调解无效,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对于所借款项如果并没有用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可以不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连带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在涉及法律纠纷过程中会有很多细节需要了解,具体本律师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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