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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在我这里,我想去外地发展,我把孩子带走这算拒绝探视吗?

子女抚养 2023-04-07 21:4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女方是可以带子女到外地的,但不得妨害男方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
  • 可以据此申请,予以确定赔偿。

  • 探视权是可以接回家住一小段时间的,但具体要双方协商。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有抚养权的一方是可以拒绝另一方将孩子带回自己家居住的。
    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
    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探视权
  • 法律分析: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带走孩子,但如果是要到别的城市久住或者定居的,应当提前通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协助其行使探望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有抚养权的一方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在不侵犯对方探视权的情况下,是可以带孩子移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不算,男方也可以到外地探望孩子
  • 你好,不算,可以带外地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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