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公婆都去世了,留下一座房屋,产权人是我公公名字,但共有人有两本证,我老公和他哥的,房产证上共有人还有我婆婆名和他哥老婆和侄儿名,请问我会得到多少房产

遗产继承 2023-04-03 13: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女士!根据【民法典】继承篇对继承问题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有订立遗嘱 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的依遗嘱 遗嘱扶养协议 遗赠继承相应份额。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遗嘱 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的依法定继承即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 子女 父母)无第一顺位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继承。根据【继承篇】的相关法律规定儿媳对公公婆婆或者女婿对岳父岳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按份额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 需要把其他人的份额析分后,才能作为你公公的遗产范围,但你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

  • 1、老人一方去世,房产分配方式如下: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房子属于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则首先要分割出属于配偶的部分,剩余的部分由相应的继承人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一般有两种,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死者生前留有遗嘱根据遗嘱进行财产分配即可。如无遗嘱需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到派出所办理);
    (2)被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者其他凭证;
    (3)继承人的相关身份证件。
    2.如果依据法定继承办理公证,则还需要:
    (1)法定继承人证明。需到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办理。内容主要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相关情况。
    (2)如法定继承人大于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之一,需其他法定继承人书面表示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
    在办理完遗产继承公正之后,继承人即可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程序。所需提交的资料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窗口领取)、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你好,这个要析产再继承,你们只能拿回房产证上属于自己的份额,同时,你老公和他哥哥可以继承属于你婆婆的那个份额。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