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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生病了,单位不管,我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4-09 23: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职工生病是在工作场所且是工作时间因工作导致生病,能够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予以一定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如果职工生病是在工作场所且是工作时间因工作导致生病,能够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予以一定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上班期间得病享受下列待遇:员工可以请病假;可以依法享有一定期限的医疗期;以及可以获得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等。如果员工是患职业病的,还可以依法从社保基金中获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的补助。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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