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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市区申请吗

协议离婚 2023-05-15 11:4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可以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 一般是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地的婚姻机关的
  • 协议离婚的,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诉讼离婚的,一方需要到另一方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协议离婚的双方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的,由法院送达判决书或调解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协议离婚中,申请离婚手续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内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协议离婚可以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但如果被告一方在某地办有居住登记并已持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原告可以在该居住地起诉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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