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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可以不去吗

行政处罚 2023-05-17 11: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是因为什么事情拘留呢?
  • 治安拘留在下列条件下可以不拘留:行为人在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的;在十六至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超过七十周岁的;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时怀孕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法律分析:治安拘留不可以不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决定后,当事人是需要执行的。但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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