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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了个男朋友,结果他有家庭,我们在一起三年了,三年给我转的有二十万,现在他老婆知道了,他老婆找我要钱我该怎么办

同居 2023-06-15 00:53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您二人同居了吗?对于这二十万,需要结合转账时的具体情境判断是否是赠与,但是他婚内给予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一部分他的妻子是有权追回的。具体建议您做进一步的咨询。
  • 建议协商解决,对方可以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单独处分夫妻共有财产提起诉讼要求你返还
  • 您好,男方转账行为损害了对方的利益,其可以主张要求返还。
  • 您好,建议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 你好,能协商就i协商,不能协商就等法院来判
  • 您好,。可就咨询事项进行解答。
  • 您好,具体详谈一下,在北京吗?
  • 首先看你是否之情他是已婚人士
  • 你现在收到对方的起诉状了么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要根据具体事情原由来确定其形成的关系是借贷关系还是赠与关系。如果借贷关系则可以要回,如果赠与则不能。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无权要求返还;订婚、恋爱期间,互赠一些财物,这可以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一方送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 这个要看情况处理,恋爱、同居期间常见的经济纠纷有三类。第一类是因恋爱同居产生的经济纠纷;第二类是恋爱期间赠与的戒指、服饰、金钱甚至汽车房产等大额财产,恋爱结束后赠与的财产能否要回;第三类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彩礼。不同的情形法律规定也不相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及时沟通,维护自身,收集证据
  • 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重婚,可以主张重婚一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以及物质损失,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还可以通过刑事自诉或刑事公诉让重婚一方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重婚的认定在法律上是很严格的,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形和证据情况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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