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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实线变道,已完成变道,被追尾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18 2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实线变道被追尾变道者全责。由交管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实线变道一方先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该避让原车道的车辆,导致被追尾的情况,由实线变道者承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实线变道后被追尾判责如下:1、实线变道前车已过实线被追尾的,后车全责,实线变道另行处罚;2、实线变道前车未过实线被追尾的,前车全责;实线变道被追尾责任划分,是需要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定责,如果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双方就该承担自己的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实线变道被追尾的,如果有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则应当负全责,如果没有,则根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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