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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2人我方一人打架,我去劝架,对方一人脚踝骨折,指证我是打人者,我该怎么办,这个是对方举证,还是我方举证。双方都没有证据,只是双方人员口述,伤情鉴定又无法确定是谁造成,这个指证会成立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24 17:2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要确认您是否参与打架,理论上是由对方提供举证证明责任的。但是,没有摄像头,只要对方能证明您参与动手,比较容易被法院采信为您是参与打架。如确认参与打架,需要对对方的伤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你好,如果仅仅是对方的陈述,指证证据欠缺。
  • 具体什么情况,可以详细了解帮助你
  • 您好,建议先报警,由警方判定
  • 您好,具体情况麻烦说一下

  • 有用。
    但需要证明伤情为打架造成,如确实因打架导致的,仍然属于打架案件中的伤情。
    如果想鉴定受伤程度,刑事案件需要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机构来做,民事案件需要被打当天的所有医疗证明,事后补证的需要证明结果与被打当时具有因果关系
    两个人打架,其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都涉嫌殴打他人,依法都应承担治安行政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如果一方报警,公安机关会先进行立案,然后传唤对方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处罚,然后告知就有关民事赔偿到法院诉讼解决。
    1、如果把人打成轻伤及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2、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报警处理,由警方调查
  • 具体是什么案情能跟我说一下吗?要看举证责任在谁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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