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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伤情鉴定,第一次轻微伤,第二次轻伤二级,对方还要求做第三次,全国找了9家,都拒收,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21 1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以鉴定为准
  • 对伤情鉴定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应该这样:
    1、重新鉴定,申请应提交办案部门,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申请书一般提交给负责该案件的部门,具体就是交给承办案件警官。
    2、如果经重新鉴定后,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如果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费用则要重新鉴定申请人自行承担。
    3、申请重新鉴定时,办案机关会要求受害人予以配合的。不配合的,对其提交的原鉴定结论不予采用。
    4、伤情重新鉴定,可以在接到伤情鉴定结论书后,法院判决前,随时提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伤情鉴定一般在哪里做
    伤残鉴定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
  • 你好,分别谁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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