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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了3个月,因和老板娘闹矛盾离职了,只给了一个月工资,还有2800多报销款一直没给。现在我出意外住院了,找老板要钱,只给了2000,要么说没钱,要么说之前我做的项目有问题让公司损失很多 1、我可以申请2倍工资赔付吗 2、项目确实因为我的原因造成了损失,我需要承担责任吗,怎样承担

讨薪 2023-05-25 18: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赔偿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协商不了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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