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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其他 2023-05-26 16: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报案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知道案情的进展:
    1、刚立案的,可以到立案庭的自助查询机上去查,一般的法院都会有,没有的话,就去问立案的法官;
    2、可以给主审法官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情况;
    3、凭本人身份证,去法院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找到法院后也不要急于去,先打个电话咨询下该法院档案室的接待时间,有些法院的档案室在其它地方。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 查案件进展情况可以通过电话查询,也可以通过网上查询。查案件进展情况可以拨打法院的咨询电话,报自己的名字,并且询问是否已立案,如果立案,是哪个法官审理,再麻烦告知法官助理的电话,就可以联系法官助理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如果法院开通了微信,可以通过微信进行查询。现在部分法院都开通了网上查询系统,也可以通过网上查询案件进展。刑事案件追诉期限一般是五到二十年。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
    1、公安机关应受理刑事案件,当有刑事案件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立案,然后组织警员对案件进行侦查;
    2、案件侦查阶段就是公安机关收集证据阶段,在案件侦查期,公安机关会对嫌疑人进行审讯、会勘验事发现场、会收集证据,证据收集完整后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进行审判。
  • 报案后查询案件进展的方法是:
    1、刚立案的,想查分到哪个法官手里和案号,可以到立案庭的自助查询机上去查。没有自助查询机的可以就去问立案的法官;
    2、分了法官的可以给主审法官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情况;
    3、凭本人身份证,去法院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找到法院后,先打个电话咨询下该法院档案室的接待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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