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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原因我住院了住了两天派出所不闻此事,被打人打电话才说明天早晨做笔录,也就是说住院的第三天,我现在怎么办呢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04 18: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询问公安是否已经将刑事案件立案。
  • 需要根据公安机关案情进展配合调查
  • 发生打架事件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伤情稳定后,进行法医鉴定。
    法医认定为轻伤或者重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处理。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将移交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将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的,违反治安管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要求承担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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