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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的鞋底已申请外观专利,并起诉我们侵犯鞋底外观专利。但是鞋面和其他部分是我们自己设计的,不会造成侵权。这能驳回他们的起诉吗?

其他 2023-06-12 1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专利法》第60条规定,在专利有效期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某专利的行为就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即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制造、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 就是侵权行为。
  • 商品外观侵权的处理办法:当事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损害赔偿相关事宜,处理侵权纠纷。如果双方无法就侵权相关事项达成协商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就实施开放许可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商品外观侵权的处理办法:当事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损害赔偿相关事宜,处理侵权纠纷。如果双方无法就侵权相关事项达成协商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就实施开放许可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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