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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外孕手术后拿到结婚证,还能报销吗?

其他 2023-06-14 11: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报销。宫外孕属于生育并发症中的异位妊娠,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但只能报销医疗费(无生育津贴),报销方法是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方法报销。但是如果是医保经办机构的要求是提供结婚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果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不能提供结婚证等材料的,宫外孕手术费用不予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法律分析:看情况可以报销。宫外孕属于生育并发症中的异位妊娠,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但只能报销医疗费(无生育津贴),报销方法是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方法报销。医保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结婚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果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不能提供结婚证等材料的,宫外孕手术费用不予报销。政策规定生育保险报销项目包括:1、生育或流产。2、计划生育手术。3、生育并发症。法律依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六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宫外孕不在生育保险支付的范畴内,由医疗保险进行支付。
  • 法律分析:宫外孕报销要结婚证,没有结婚证,就不能按宫外孕来报销,只可以按照普通的病症来报销。宫外孕属于生育并发症中的异位妊娠,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但只能报销医疗费(无生育津贴),报销方法是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方法报销。医保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结婚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果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不能提供结婚证等材料的,宫外孕手术费用不予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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